汽车与交通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徐锋发布时间:2017-05-11浏览次数:1262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度江苏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1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体要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和社会公正问题,各班级应充分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贷〔20075号)精神,认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预申请等工作。

2、申请对象:江苏籍学生其他省份学生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请咨询各生源地地学生资助中心。

3、申请流程:

(1)此前已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在想继续贷款的同学。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学校盖章后利用暑假到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续贷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516日。

2)、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申请学生先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审核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交给交由院系分管专项工作的辅导员。班级上交截止时间为2017516日。

4、新申请学生信息录入:院系辅导员在审核申请无误的基础上组织各班级学生进行信息录入,完成截止时间为523日前。贷款申请情况在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

5、证明发放: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打印贷款证明发放给学生,用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完成后续贷款手续。

汽车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53

 

 

附件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1).xls

附件2: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1].doc

附件3:苏教助中心(2017)17号 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