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路晓丽发布时间:2020-06-08浏览次数:2305

各分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 号 )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落实。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21届专科毕业生(本科由江苏大学另行通知)。 

2.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包含六类人群: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残疾毕业生; 

3)申请并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注: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1.由毕业生本人按照自愿原则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一站式服务大厅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打印并签名。 

注:申请表请勾选类别:“低保家庭”、“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学生不必自行前往教务处申请)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使用学校下发的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复印件)。申请表中填写的银行卡账户须为本人提交学校财务系统的帐户信息,以便顺利发放到本人,亲属朋友的帐户一律无效。另外,请根据申请类别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2.各学院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 

1)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在一站式服务大厅勾选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 

2)所有申请学生的个人材料按《个人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盖红章版)、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顺序装订,与《求职补贴花名册》顺序对应排列。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3.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汇总全校数据,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将数据和相关材料上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市人社局签批审核意见后,退还审核通过的材料原件(如残疾证、助学贷款合同),并完成后续上报工作。 

5.省财政厅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于202010月底前将求职创业补贴拨给学校,由学校发放至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3.请各学院汇总审核网上办事大厅中的“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学生名单”,确认无误后,620日(周五)前上报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918日(周五)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表、证明材料提交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朱佳艺老师处。电话:8843

  

附件: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学生用)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指南(分院用) 

3、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4. 省里相关文件通知 

                                 学生工作处 

                                         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202068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学生).docx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审批指南(分院).docx

附件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交材料及审核.docx

附件4:求职创业补贴2019年新政策.pdf